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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音乐学院成考高起本专业

授课学校:沈阳音乐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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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沈阳音乐学院成考高升本

沈阳音乐学院成考高起本专业:

专业名称 学习期限 专业层次 专业分类 专业选择
舞蹈编导 5年 高起本 艺术类
舞蹈表演 5年 高起本 艺术类
音乐表演 5年 高起本 艺术类
音乐学 5年 高起本 艺术类
舞蹈学 5年 高起本 艺术类
表演 5年 高起本 艺术类

学校简介

沈阳音乐学院的前身是1938年由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延安倡导成立的鲁迅艺术学院,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高等艺术学院,毛泽东亲笔题写了“紧张、严肃、刻苦、虚心”的校训。抗日战争胜利后,学院由延安迁至东北,1949年更名为东北鲁迅文艺学院。1953年在东北鲁迅文艺学院音乐部的基础上,成立了东北音乐专科学校,1958年更名为沈阳音乐学院。

建校以来,学院始终以繁荣民族音乐文化、服务人民为己任,在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社会主义革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个不同历史阶段均做出了突出贡献。学院为国家培养了数以万计的音乐、舞蹈人才,创作了《黄河大合唱》《革命人永远是年轻》《我们走在大路上》《我和我的祖国》等大批极富社会影响力的音乐作品,为我国的文化事业和高等艺术教育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经过几代沈音人的共同努力,学院不断发展壮大,在学科建设与专业发展、教育教学改革与管理、人才培养与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与艺术实践等方面均取得长足的进步和发展。

学院现有三好校区、长青校区、桃仙校区、大连校区4个校区。2016年,学院被辽宁省人民政府确定为辽宁省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高校,“音乐与舞蹈学”为辽宁省一流建设学科。2019年我院被省政府确定为辽宁省高等学校“双一流”学科建设13所重点支持高校之一。

学院被教育部确定为“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高等学校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并被授予“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先后被辽宁省委、省政府确定为“辽宁省艺术类人才培养基地”“辽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民族声乐教学实践创新中心” “辽宁省高等学校鲁艺音乐文化研究院”。

沈阳音乐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社会教育中心承担着沈阳音乐学院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进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社会教育培训及艺术惠民等工作。

2016年至今,成功举办四场音乐会,以服务社会为主题的沈阳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优秀学生汇报演出新年音乐会;辽宁省继续教育学院院长论坛暨沈阳音乐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教师专场音乐会;庆祝沈阳音乐学院建校80周年继续教育学院专场音乐会;辽宁省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揭牌仪式暨听党话跟党走念初心七十载——感恩我的祖国音乐会。

成人高等教育现有专科升本科、高中起点本科两个办学层次,开设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表演三个专业。多年来,向社会输送5500余名优秀艺术人才和教学骨干力量。优秀毕业生曾静(中国煤矿文工团国家一级演员),代表作品《沈阳啊沈阳》等;庞龙(现任浙江音乐学院流行音乐系教师),代表作品《两只蝴蝶》《家在东北》等;王勇,艺名小曾,著名音乐人,代表作品《阿莲》等;周浩(沈阳大学音乐学院教授);赵国强(辽宁歌剧院国家一级演员);陆力平(辽宁歌舞团国家一级演员);莽原(辽宁歌舞团国家二级演员);王晰(第十五届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流行唱法第一名,海政文工团独唱演员),代表作品有专辑《LOW C的诱惑》等;郭新龙(国家二级演员);刘冰媛(辽宁歌舞团舞蹈演员)等。

继续教育学院始终秉承“根植民族,融入时代,突出特色,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未来,继续教育学院将在学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创新体制管理,挖掘自身优势,凝聚发展动力,以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稳步发展学历教育,重视老年教育,建立健全继续教育体制机制,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为推进学院“双一流”建设,积极推动辽宁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发展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于辽宁乃至全国的艺术教育事业和文化产业建设提供助力。

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且报考专升本考生的学历(学籍)要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网上校验。学历未通过校验的考生不能现场确认。

5.报考高起本的考生应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往届)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6.外语语种只限英语。

沈阳音乐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简介

为进一步规范专业设置,优化整合教育资源,2016年6月沈阳音乐学院党委对部分教学单位专业进行了调整,决定成立沈阳音乐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社会教育中心,现任院长陶晓晖、党总支书记黄志江。

继续教育学院承担着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社会教育中心承担着社会艺术培训和艺术惠民工作。下设五个科室:办公室、教务学生管理办公室、社会教育培训办公室、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办公室、招生办公室。现有教职工258人。学院积极鼓励教师开展科研工作,至今教师已发表论文300余篇、专著7部、音乐会37场、省级奖项35个、省级科研课题1个。

作为教学单位之一,学院学历教育现有专科升本科、高中起点本科教育二个办学层次,开设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等七个专业,三十个专业方向。办学过程中始终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已向社会输送了5300余名优秀艺术人才和教学骨干力量,其中绝大多数已成为教育领域和专业艺术团体的骨干。

继续教育学院始终秉承着“根植民族,融入时代,突出特色,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作为沈阳市委宣传部、沈阳市教科工委共同打造的沈阳市艺术惠民“双百万”工程的实施单位,累计为沈阳市民义务授课2万余节,培训约50万人次。

沈阳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作为继续教育学院的重点工作之一,经过十四年的不懈努力,已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现已成为全国内具有较强影响力和权威性的考级机构。截至目前,沈阳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总人数已达31万余人次。

未来,继续教育学院将在学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创新体制管理,挖掘自身优势,凝聚发展动力,以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稳步发展学历教育,重视老年教育,建立健全继续教育体制机制,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为推进沈阳音乐学院“双一流”建设,为积极推动辽宁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发展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服务于辽宁乃至全国的艺术教育事业和文化产业建设提供助力。

  • 学校名称:沈阳音乐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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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预约参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