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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上海中医药大学成人高考专升本
上海中医药大学成考专升本专业:
序号 | 专业名称 | 层次 | 专业代码 | 专业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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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康复治疗学(专升本) | 专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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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类 |
2 | 护理学(专升本) | 专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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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类 |
3 | 中医学(专升本) | 专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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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类 |
4 | 中西医临床医学(专升本) | 专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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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类 |
5 | 中药学(专升本) | 专升本 |
|
医学类 |
录取原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2.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3.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高考投档成绩或体检等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专业录取时,同分条件下参考外语成绩;外语成绩相同者,参考语文成绩;外语、语文成绩均相同者,参考数学成绩。
5.各专业之间无志愿级差分,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6.上海考生在专业调剂阶段,学校将参考使用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二、在非平衡志愿批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0%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实行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的考生,所报专业或专业组须符合该专业或专业组对选考科目的要求。
四、在江苏省,报考我校本科一批次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第均须达到B级(含)以上。
五、中医学 (5+3一体化 针灸推拿英语方向)专业要求外语高考成绩达到满分的70%及以上;药学(中英合作)专业要求外语高考成绩达到满分的60%及以上。
上海中医药大学是新中国诞生后国家首批建立的四所中医药高等院校之一,办学60年长足发展,已形成本专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和成人继续教育等完整的高等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
继续教育学院依托学校医教研学科优势和雄厚的师资力量举办各类成人继续教育,是我校成人继续教育的专职办学部门和管理机构。下设办公室、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中心、非学历继续教育教育中心、拓展部。
办公室在院长领导下,组织制定继续教育学院工作计划,负责协调院内各教务管理岗位教学安排以及与学校内外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目前设有夜大学专科、本科、专升本层次的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临床医学、护理学、康复治疗、营养、公共事业管理等专业;中药学自学考试(专科段、本科段)。
我校是中药学专业(专科段、本科段)的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
非学历继续教育中心接受上海市卫计委、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的委托,承担了行业从业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和执(从)业药师、西医学中医、护理人员中医药知识技能培训班(基础班、提高班)等继续教育的培训工作。以及面向社会(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广大群众和港澳台同胞)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各类中医药知识技能培训班、中医中药防病治病、保健养生知识普及和技能(岗位)培训班。
拓展部负责协助学院领导拟定学院的年度发展计划及中长期发展规划、新项目开发以及学校系统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组织申报以及承担上海市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日常工作等。
地址:徐汇区零陵路530号九楼 邮编:200032
电话、传真:学院办公室 54231134 拓展部 51322489(蔡伦路1200号图书馆裙楼321室)
学历教育 54232254(自考) 51323080/51323126(夜大学)(蔡伦路1200号9号楼)
非学历教育 54231340
学校名称:上海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固定电话:招生未合作
学校地址:上海市零陵路530号 预约参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