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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是一所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院的前身是始建于1959年的长江工程大学,迄今已有50年的办学历史。2004年前隶属水利部。2004年6月,根据国务院(国办发200011号)文件精神,学院由水利部划转湖北省管理。2011年12月,学院被水利部确立为全国水利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建设单位。
该院开设有水利、电力、材料与能源、工业机器人技术、制造、信息工程、土建、资源开发与测绘、财经等大类的近40个专业,各专业都有一定的特色。依托行业背景、作为学院优势专业的机械工程类、水利工程类、电力技术类专业特色明显,毕业生十分紧俏,近五年来,这些专业50%以上的毕业生被正规分配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国有企业工作(转关系、转户口)。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历史沿革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原隶属于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长江委),其发展历史可以追溯至1959年长江流域 规划办公室(现称长江水利委员会 ,以下简称长办)直接领导创办的长江工程大学(本科教育),首任校长是被伟大领袖毛泽东主席称为“长江王”的林一山同志(时任长办主任)。1972年长江工程大学因文化大革命等原因被迫停办。学校的停办,直接影响了长办科技人才的培养,不能满足长江水利水电建设的发展需要,为此,长办经请示水利电力部批准,于1973年10月开始筹备,1974年11月,学校从武汉市搬迁到湖北赤壁市(原蒲圻市),选择陆水水利枢纽一部分施工场地作为校址,利用施工期间使用的简易平房为教学用房恢复建校,并将原长江工程大学更名为长江水利水电学校。
1982年3月,为了有计划地提高职工的科技水平,建立正规的职工教育制度,成立了长江职工大学。长江职工大学与长江水利水电学校均隶属水利部,由长江委主管,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两校一体”的组织体制。 2000年,长江水利水电学校顺利通过国家办学水平评估,以优异成绩列入国家级重点中专,2000年,开办了"3 2"分段制高职班。
2000年8月,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划转我省管理的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成人高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及技工学校的调整意见的通知》(鄂政发[2000]42号),长江职工大学(长江水利水电学校)继续由长江水利委员会管理,教育教学业务归口教育行政部门管理。
2001年,与华中科技大学合作,成立了华中科技大学现代远程教育长江职工大学学习中心;
2002年,武汉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在该校设立本科教学点;
2002年,经湖北省教育厅批准,学校开始招收普通高职生。
2003年5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将长江职工大学(长江水利水电学校)改制更名为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主要承担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同时,继续举办中专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并根据需要积极承担水利行业职工培训任务。为了学院的持续性发展,2003年12月经省教育厅立项,省发改委批准,学院在武汉市征地540亩,拟建新校区。省人民政府向水利部长江委下达了《省人民政府关于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变更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复决定,将该院划转湖北省管理。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师资力量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有博士生导师、教授、副教授、高级工程师等。专任教师中教授、副教授80余人,讲师120余人,有60多人取得博士、硕士学位。80%以上的专业教师参加过或正在参加国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工作。另有部分来自长江水利委员会和武汉市著名高校的专家和教授在该院任教。学院多项教研成果获国家、省(部)级奖励,有多人担任教育部和湖北省专家委员会专家。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近300名专任教师中有博士生导师、教授、副教授、高级工程师等高级职称人员100人,有90多人取得硕士、博士学位,还有一批中青年教师正在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80%以上的专业教师参加过或正在参加国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工作。学院还聘请了以水利部副部长蔡其华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为代表的一批政府、企业与高校的著名专家教授来院担任兼职教授。